当前位置:首页>电力>水电
赣下放小水电上网定价管理权 新建项3年不调价
2013-09-04 14:44  ·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 作者:  · 责编:系统管理员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审批环节,推进价格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9月15日起,江西省决定扩大委托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对小水电上网电价定价管理范围。

  据介绍,总装机容量在501-1000千瓦(含1000千瓦)小水电站的上网电价核定或调整,委托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总装机容量在500千瓦及以下水电站的上网电价核定或调整,委托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据了解,新建电站实行价格上限约束的经营期电价机制,新建水电站上网电价按照省发改委赣发改商价字[2012]2498号有关规定测算,核定上网电价不得高于上限价。为鼓励有调节性能水电站建设,对具有季度以上调节性能的电站,电价水平可在同规模电站的上限含税电价基础上提高1分钱。新建小水电站核定上网电价后三年内不批调价。此外,对经营困难矛盾较大且上网电价综合比较偏低的老小水电,实行每年一县集中审批一次的适度调整制度。

中国能源网 http://www.cnenergy.org
新闻立场




94%
6%
相关阅读
【稿件声明】凡来源为中国能源报(能源网—中国能源报)的稿件,版权均归中国能源报所有,未经 中国能源报社书面授权,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video
503604249086294579.jpg
248393539728826338.jpg
590825454915592194.jpg
729927665644342725.jpg
interview
exhibition
更多

地址:北京市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新媒体大厦 联系电话:010-65369450(9491/9438)官网 QQ群253151626

邮箱: nengyuanwang@126.com | 京ICP备14049483号-5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3025号 | 中国能源报社版权所有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