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 保护区“守护者”变身“破坏者”
2019-05-13 11:35
· 来源:科技日报
· 作者:
· 责编:刘澄谚
保护区;扬子鳄;林业厅;栖息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侵占;开发区;安徽省;督察;生态环境
北京5月12日电 生态环境部12日通报,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对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场督察发现,扬子鳄保护区双坑片区约602公顷被泾县开发区侵占,扬子鳄栖息地受到破坏。安徽省林业厅作为扬子鳄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直接管理单位,一直遮掩隐瞒违法事实,导致保护区破坏问题久拖不决。
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扬子鳄及其栖息地。保护区管理局在日常巡护时发现保护区被泾县开发区侵占,并将被侵占情况向原省林业厅作了报告。接着,原省林业厅与泾县政府就保护区和开发区边界问题擅自达成协议,即双坑片区“移址保护”方案,未向省政府报告,也未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同年10月,原省林业厅完成保护区双坑片区勘界立标工作,将泾县开发区违法占用的区域全部划至保护区界外。随后,泾县开发区在扬子鳄保护区核心区内又违规建设了21个项目。
督察还发现,安徽省安庆市对保护区也缺乏监督管理,为开发建设让路,3次违规对安庆市江豚自然保护区进行调整,导致江豚栖息地不断“瘦身”。
生态环境部认为,安徽省林业部门没有汲取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教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长期遮掩隐瞒侵占保护区问题;泾县党委和政府在保护区内违规搞开发建设,多次隐瞒侵占保护区问题,致使保护区内大片林地被毁,扬子鳄栖息地破坏严重等。
中国能源网 http://www.cnenergy.org
新闻立场

- 辽宁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注意事项2018 / 07 / 06
- 湖南:保护区内水电站切忌简单粗暴地搞“一刀切”2018 / 11 / 01
- 保护区内的小水电该怎么处置?建在保护区设立之前 以前合法现在违法2018 / 09 / 12
- 广西通报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2018 / 08 / 31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发布2018 / 03 / 23
【稿件声明】凡来源为中国能源报(能源网—中国能源报)的稿件,版权均归中国能源报所有,未经
中国能源报社书面授权,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阳光电源日本展会签单100MW
- 国家电投年度“成绩单”亮眼
- 红沿河核电基地上网电量再创新高
- 2020清洁取暖县长论坛媒体吹...
- 国家电投首期战略论坛成功举办
- “零碳中国”倡议在京发布
- 天鼎联创携手宏华国际 共创海...
- 生态文明社会化实验室“企业...
- 中国能建参与完成的“长江三...
- 阿特斯集团2020年新春联欢会...
- 阿特斯2020全球销售大会拉开序幕
- 中国智慧能源产业联盟学术委...
- 国际新能源年会共商“转型和...
- 2020年中国水电发展论坛暨水...
- 2020年山西省能源工作会议召开
- 鉴衡成立风能专家委员会
- 2020硅藻新材料科研成果新闻...
- 能源数据与网络安全展将于3月...
- 电力网络安全形势严峻 电力关...
- 2019超临界二氧化碳循环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