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四部委未达共识 争议高管持股
2014-07-12 09:11  · 来源:  · 作者:  · 责编:系统管理员
  索寒雪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核心内容包括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究竟如何混合?大型企业、地方政府纷纷跃跃欲试,拿出自己的设想,如高管持股、高管获得期权等,但目前国家层面的政策并没有出台。
  在此背景下,国企改革的试点已经呼之欲出,有消息称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将主要采取分批试点的模式,成熟一批推一批,第一批试点企业名单即将出炉。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在有关员工持股和高管持股的问题上,国资委、人社部、发改委和财政部等相关部委已经进行了多次讨论,目前没有获得统一意见。
  据了解,部委讨论的焦点为,高管是否应该持股,原因是担忧高管持股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腐败等问题, “由于讨论十分激烈,目前还没有确定明确的方向。”参与讨论人士向记者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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